我想我也曾踏着前人的脚步一路走来。
在这里我只是想告诉你,那些感受不可言喻。
半夜里我又开始自说自话了。像疯子一样。
也没个人来理会我心血来潮的性子。索性就由我长成这样。
你知道吗,我有一个愿望。
就是某天能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开个小店安安生生的过日子。不咸不淡不好不坏。
谁没个吵闹打架,只要不把房顶掀掉就都是好样的。
就是这样俗落的生活,也没能做到。
长路曲折。要找到彼此呼应两小无猜的颠沛生活才显得不枉此生。
所以就算孤独终老也并不是只身一人的表达。何苦自寻烦恼。
这辈子最不幸的事,就是没有在那些快乐的年纪不痛不痒的一死百了。
我本来就是个懦弱的人,见不得那些不痛快的事却还要咬牙忍过来。何必呢?
不过说起来也没什么所谓快乐的年纪。
记忆就是活灵活现的犯罪现场。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断重复。
然后还要大义凛然的告诉自己,如果没有过去,还要现在干嘛?爱干嘛干嘛。又不是我想这样。
翻了好多期杂志。从普通杂志变到文艺杂志。眼看就要进化成二逼杂志的时候,我不要它了。
我再也不能写出东西了。
身子空了,脑袋也空了。情绪也空了。
不再是当年,和你分享同一支歌都可以哭的那么空前绝后了。
亲切感是天生的,距离感是后天的。
他说我天生长着一张天然呆的脸,特别亲切。但是他也说过,我心中的距离感,来自对周围一切的否定。
但谁又能知道否定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为了什么。。。
不是不想表达。
“我爱你”。只特定这三个字。其余同义词一概不算。
总有一天会下定决心一意孤行突发奇想的脱口而出。
只是说了比不说更狼狈。从此你成了小丑。化了妆才看不出的笑容尴尬。
这是宿命。俗称爱情。
爱如硝烟。
我喜欢这话。
就像黄小仙儿一样。有声有势。也许有一天我也会这般惨烈。战场无声,咬牙死磕。背地里哭死也会当面告诉你“爷活的更好”。
爱,是因为有了爱;恨,也是因为有了爱。
在这样的战争过后,人们又会变得精力充沛,细数之前的是非对错。酣畅淋漓的痛斥一番,但最终会发现——有伤在身,不宜动情。
没人能在下一个驿站里写道,我很好。没有人会在结束之后,恢复的一切如初。
而我依旧是个写句子的人。
为了不对这个世界失望。为了不对你失望。为了不让所有人对我失望。就是这么简单。
但你知道了,会笑话我么?
想来,似乎已经放弃摇滚很久了。
曾经认为可以撑起全世界的喧嚣嘶吼却显得比现在更寂寞。所以不想去听了,免得情绪失控又变成疯子。
其实还有个原因是因为可以和我一同分享的人,终究还是离开我了。她爱上了西班牙人。爱上了西班牙如她一般的热情美好顺便继承了基努里维斯的深切情怀。
播放器里再没有了HIM的声音,也记不起那把枪的模样。
Amos恬静安然的样子曾是当年最为憧憬的情结。只是现在更想当个混吃等死的人。把耍赖当做正经事。
当年听一首《In the end》都可以沉默很久。
现在听着《我不难过》都可以让我满脸热泪。因为“泪流满面”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我们接受的比放弃的多。承受的比释然的多。快乐的比幸福的多。记住的比忘记的多。
于是我在思考必须要做一个傻瓜。傻瓜比什么都好。
突然有一种冲动。也许我是所有人路过的时候看见的一抹身影。所以时间久了就互相不认识了。作鸟兽散也很不错。
也许唯一的收获是曾经教会了一个人成长,教会了另一个人爱。我这么说,四娘应该不会怪我。
那天你借此问我的问题。有一个按钮,按了就可以毫无感觉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要不要按。
我的回答一直都是:愿意。
真愿意。可没人给我一个机会。
我只是对自己感到厌倦而已。但是却连一句“我很累”都没法说。
我的棱角没了。刺也没了。骄傲也没了。只有微笑还在。
你又在笑话了么?我只是个普通姑娘,只不过没有别人漂亮。所以我当然有自己的脾气可以耍。这样的话,你还会留下么?
不过会不会都没关系。我依旧会说句破釜沉舟般的“我爱你”。
我只想安然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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